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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户籍落户时间:城市在三日以内,农村在十日以内。即户籍落在当地的起算时间。且当事人应当提交购房合同、房权证、缴纳房款票据、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件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入证明、缴纳迁入工本费票据等材料。
法律依据:
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》第十条
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
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》第十三条
公民迁移,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,城市在三日以内,农村在十日以内,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,缴销迁移证件。
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》第二十二条
户口簿、册、表格、证件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。
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