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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
出生证明大概一个月内能办理。法律规定的是: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婴儿所属的户主、亲属、一方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需要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;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;夫妻双方结婚证等。
二、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
(一)当事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。(二)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。(三)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。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,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,在校学生,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。(四)一式2-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
三、出生证明办理的流程
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:
(一)填表要求: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。父、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、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,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。职业、单位可简写或写无。父、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(第一页)地址一致。婴儿户口随父、随母请画圈。
(二)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,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。
(三)需带证件如下:婴儿父、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(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)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(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)、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(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),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。
(四)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。
(五)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。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,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,并带齐双方证件。(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)。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。